关注微信
关注微博
2021年12月1日,镇沅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县公安局110指令称:“民江安宏修理厂有一条蛇,请出警处理”。
接到指令后,森林警察大队值班民警携带捕蛇工具赶赴现场,通过报警人称:“我们在修理厂堆放杂物的房子内发现了一条蛇,现在蛇还在里面”;民警立即拿出蛇钳小心翼翼找蛇,通过8分钟寻找发现了该蛇,民警眼疾手快用蛇钳夹住蛇,成功将蛇捕获装入蛇袋。
经仔细观察,身体无外伤,生命体征良好。经专家鉴定,此蛇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三索锦蛇,择日将带到自然保护区放归自然。(李艳)
2024年02月28日 13:20
2024年02月28日 11:45
2024年02月28日 11:40
2024年02月28日 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