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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5日,景东县消防救援大队现役消防队员苏俊宇、专职队消防员刀鑫,在景东县2022年政法工作会议上被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评为2021年见义勇为先进群体。
2021年2月28日18时50分许,正在川河河岸跑步的消防员刀鑫、苏俊宇隐约看见有川河中有一名女孩。河水已经漫过女孩的胸口,女孩在河中大声哭泣。
见此情况,刀鑫、苏俊宇急忙翻过河道围栏,向河中跑去。
“孩子,河里很危险,你快上来!”“你还年轻,别做傻事啊!”刚到河岸的刀鑫对小女孩劝道。这时女孩情绪非常激动,一直在大声哭泣,并未理会刀鑫的劝导。
刀鑫劝导无果,并且女孩情绪激动,怕女孩再有过激的行为,刀鑫立即跳入河中,向女孩靠近,苏俊宇大声对女孩进行劝导,吸引女孩的注意力。
刀鑫靠近女孩后试图将女孩拉上岸边,但是女孩激烈反抗,并大喊大叫。刀鑫在河中在此对女孩进行劝导。苏俊宇见刀鑫靠近女孩后,立即向消防站干部报告,并向派出所报警。
在刀鑫劝说女孩过程中,女孩一把甩开刀鑫的手,向深水区靠近,刀鑫见状马上抱住女孩,刚抱住女孩,女孩就剧烈挣扎,并大声喊道“别碰我、别管我……”
刀鑫死死抱住女孩,一步一步向河边走去,快到河边时,刀鑫突然发现由于河道改造,河岸于河水有两米多的落差,并且女孩激烈挣扎,无法将女孩救助上岸,刀鑫于苏俊宇只好将女孩转移到河中心的沙滩上,等待增援。
4分钟后,增援到场,天华路消防救援站站长于桠珉对女孩进行劝导,并联系其家属。经过十分钟的耐心劝导,女孩放弃轻生念头,现场指挥员立即对现场情况进行侦察,发现河对岸坡度较为平缓,且河水较浅。指挥员立即下令,由刀鑫背着女孩过河,其余人员在两边保护。
上岸后,站长于桠珉立即脱下衣服为女孩穿上,并继续对女孩和其家属进行疏导,等待公安民警到场。公安民警到场后,将女孩交给公安民警后,消防指战员撤离现场,继续进行训练。
苏俊宇,男,1998年6月生。现役消防队员,2020年12月到景东县消防救援大队,现在澜沧县消防大队任职现役消防队员。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新营潘乡毛家乡长青村村民。日常工作中,任劳任怨,处处以身作则,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灭火救援任务中表现英勇,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突出贡献。几年来,苏俊宇努力诠释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实履行“人民消防为人民”的神圣使命,在危难重重的火灾现场,他赴汤蹈火,冲锋陷阵;在人民群众最需要的时候,他不辱使命,奉献于社会,服务于人民。
刀鑫,男,1997年12月生,政府专职队员,2019年9月进入消防大队工作,景东县大街镇塘坊村村民。在从事消防事业工作中,每次都能圆满出色地完成任务,他始终以高标准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中不怕苦累,生活中团结队友,乐于助人。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现了消防队员恪尽职守,甘于奉献的精神。
在表彰会议结束后,刀鑫说“当时谁遇到这种情形,都会这样做的,我们只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最重要的是人平安无事就好。况且,这也是我们消防指战员应该做的!”面对表彰奖励,苏俊宇和刀鑫两位同志表示感谢消防队伍多年来的培养和鼓励,无论以后是工作中还是生活中,他将始终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展示新时期消防指战员精神风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贡献自己的青春力量。(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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