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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水生态屏障 守护昭通河湖安澜
——昭通全面推行河湖长制5周年回眸
昭通是金沙江进入长江的最后一道生态屏障,也是保护长江中下游生态环境的源头防线。2017年中央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昭通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对河湖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践行“两山”理念,坚决扛起河湖保护治理的政治任务,紧紧围绕赤水河、渔洞水库和以金沙江为重点的三大水系保护治理,把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作为昭通实施“生态优先”战略,争当生态保护修复排头兵的重要抓手,全面提升管水治水能力,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五年来,昭通河湖长制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河湖面貌实现根本性改变。
全面建立责任体系,每条河流、每座水库都有了河湖长
成立以市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副组长的昭通市全面推行河长制领导小组,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体系,市、县两级督察体系,市、县两级河长办组织体系,基层巡河(护)员队伍体系,建立河湖长动态调整和责任递补机制,动态管理河湖长,全市393条河流、187座水库、249座小水电站实现河(湖)长全覆盖。五年来,全市各级河(湖)长积极履职,累计巡河巡库30余万次,河长巡河实现常态长效。谭邦照、陈克林2名河道巡护员在河道巡护中履职尽责、敢于担当的先进事迹,受到省级领导和省河长办通报表扬。全市上下形成了党政主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治水新格局。
创新治理举措,实现河湖水系治理能力新提升
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在先后出台《昭通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昭通市全面贯彻落实湖长制的实施方案》,印发《昭通市全面推行河长制考核问责和激励制度(试行)》等6项制度和《昭通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市级河长巡查办法》等4个办法的基础上,昭通市创新启动“一个U盘下达河长令”行动,通过“一个U盘一道河长令,一段视频一份责任清单。”推动水生态常态化治理。 “一个U盘下达河长令” 创新举措得到新华网、人民网、央视网、光明网、云南网等中央、省级媒体的关注,反响强烈,社会普遍反映“小小U盘,治水利器”;创新实行“河长+校长”制,形成“以师生带动家庭,以学校带动社会”的良好爱河护河氛围,“河长+校长”模式作为全省河湖长制“典型引路法”进行推介;率先在全省建立“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机制和成立水域综合执法队伍,制定印发《昭通市城市河道管理条例》,依法推动河湖保护治理;全面建立“河长+站长”,落实中小水电站业主责任。市、县两级分别与四川省宜宾市、凉山州、泸州市和贵州省毕节市建立河库联防联控联治机制,积极推动各地打破行政壁垒,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协同治理和系统治理,实现多主体协同、多要素发力、多措施推进的跨区域河湖联防联控联治。
抓好“一河一库”示范引领,深入推进河湖保护治理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赤水河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对赤水河保护治理“六大行动”和“八个关键词”部署要求,成立赤水河流域(昭通段)保护治理与绿色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制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细化目标责任,明确时间节点,清单化推动赤水河流域保护治理取得重大进展,赤水河(昭通段)出境断面水质持续保持II类标准。
以“一条例、一清单、一制度、一办法、一项目”抓好渔洞水库水资源保护。一条例即《昭通渔洞水库保护条例》、一清单即《市委主要领导渔洞水库巡库调研明确事项督办清单》、一制度即《渔洞水库水资源保护治理工作推进调度会议制度》、一办法即《昭通渔洞水库径流区水资源保护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一项目即《长江上游云南洒渔河流域生态补偿示范项目》。明确20个方面31项重点工作任务,对渔洞水库径流区9个乡镇、39个行政村(社区)进行水资源保护情况进行考核。渔洞水库水质持续保持在Ⅲ类以上。
以系列专项行动为重要抓手,河湖管理保护顽疾得到坚决整治
深入开展一个U盘下达河长令、河长清河、河湖“清四乱”、河道采砂清理整治、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剿灭”城市黑臭水体、河湖网箱养鱼集中整治、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小水电清理整治、河库环境整治等系列专项行动,有力整治河湖管理保护顽疾,河湖水域岸线得到有效管控,水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五年来,实施完毕六轮“一个U盘下达河长令”专项行动,有力整治河湖问题344个;63个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全面完成清理整治,并受到省级领导表彰;365件河湖“四乱”问题完成整改销号;324座小水电站完成清理整治,工作得到了生态环境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的充分肯定;查处非法采砂案件60件,取缔非法采砂点64个;清理河道垃圾14万余吨,清理违建80万余平方米,清理排查入河排污口1734个,整治黑臭水体3条,拆除河库养鱼网箱4242口。
河湖管理基础进一步夯实,河湖管护有了技术保障和科学指导
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基础建设和技术保障,完成河库健康评价和“一河一策”编制,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151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和复核工作全面完成,完成9条规模以上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有采砂任务的10条河流全面完成河道采砂专项管理规划,建成昭通市河长制及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控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和昭通河长通巡河APP软件。
水质水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对河湖长制的认同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紧紧围绕河湖长制“六大任务”,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 统筹推进流域上下游系统治理、干支流综合治理,河湖生态环境持续复苏,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河湖库渠管护初见成效。到2021年底,昭通市水环境质量进入全国地级市前30名,地表水达标率为92.0%,优良率为90.0%,县级以上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曾被住建部、生态环境部挂牌督办的东门小河、利济河、秃尾河,3条黑臭水体河流得到有效治理,已达黑臭消除目标,并通过国家检查,昔日的“垃圾河”“黑臭河”蜕变成如今花香、岸绿、景美、河畅的生态河、景观河,成为市民休闲锻炼的好去处。
五年来,昭通河湖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河湖面貌焕然一新,人民群众对地河湖的幸福感、获得感显著提升,河湖长制实现从“有名有实”到“有能有效”,河畅、水清、鱼游、岸绿、景美的目标正逐步实现。下一步,昭通市将继续深化推行河(湖)长制,继续扛实河湖保护治理的政治责任和长江上游的源头责任,全力打造健康、美丽、幸福的河湖,确保“一江清水出昭通”,为昭通争当全省生态保护修复排头兵作出新贡献。( 李 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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