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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迪庆州人民检察院就辖区销售“消”字号抗(抑)制剂产品安全监管召开听证会,人民监督员、政协委员、公益诉讼志愿者、监管单位、药店代表及消费者代表参加听证会。
自今年2月高检院发布《关于对“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案件线索挂牌督办的通知》要求以来,迪庆州两级检察机关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对香格里拉市区香和、健之佳等七家药店以及维西县城内部分药店和母婴店销售的“消”字号产品进行走访调查,发现有销售“消”字号产品说明书不符合规定、销售含非法添加成分制剂、未及时索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或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并存档备查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香格里拉市检察院与维西县检察院分别向当地卫生健康局发出检察建议,并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听证会上,案件经办人介绍了专项检查的情况和销售不符合规定产品可能康造成的安全隐患。听证员们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并表示此次听证会意义重大,从“沟通”和“对话”等方面构筑了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与社会大众的交流平台,更精准直击问题源头,更有力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提高了检察公益诉讼办案质效。迪庆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代表表示,将加大对“消”字号产品的排查整治力度,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迪庆州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聚力完善”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持续跟进监督,与州卫健委共同发力,齐心打造“共建、共享、共治、共赢”的迪庆州药品安全管理法治化新模式,进一步守好人民群众“药瓶子”安全。(苏美玉 扎史此姆)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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