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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至11月9日,云南省人民政府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由保山市永昌小学校长辉春梅任组长、曲靖市麒麟区东关小学校长吕茜琳、楚雄师范学院附属小学校长张兴义、玉溪第四小学校长梁洪、玉溪市红塔区北城中心小学校长马玉超、昭通市昭阳区第五小学北校区校长袁祥及观察员文山州西畴县第三小学校长陆应科、工作人员云南省教育厅教育督导室干部谭镕游组成的督导评估专家组一行9人,对昆明市盘龙区滇源中心学校白邑小学进行了省级督导评估。
评估组在学校工作期间,深入课堂听课,召开教师代表、家长及社区代表、学生代表参加的三个座谈会,并进行了问卷调查,查看了校园内外环境和设施设备,查阅了档案资料,听取了校长的创建工作汇报和市级复评意见;对照《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指标标准》的8个A级指标、35个B级指标、120项评估要素,在广泛收集信息的基础上,评估组结合定量与定性分析,认真充分地进行了综合评议。
专家评估组共听课36节,其中优秀23节,良好13节,优良率100%。学生问卷满意率97.8%,教师问卷满意率97.9%,家长和社区问卷满意率100%,总体满意度为优。充分肯定了滇源中心学校白邑小学创建云南省现代教育示范学校的主要经验和成绩:历史悠久,办学成绩显著;目标明确,学校持续发展;团结协作,提升队伍素质;特色鲜明,承礼蕴,筑雅苑,构建“礼雅校园”,成就“礼雅教师”,打造“礼雅课堂”,培育“礼雅学子”;细化管理,提供安全保障。同时提出相关建议,希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深入挖掘学校历史文化,进一步发挥区域辐射引领作用;加强学校校本培训教科研力度,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引领作用,促进全校教师专业成长。
评估组对照《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所列的指标要素进行逐项合议,初步认定昆明市盘龙区滇源中心学校白邑小学已有117项评估要素达到《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量表中的A级要求,占评估要素的97.5%,有3项评估要素达到B级要求,占评估要素2.5%。经省级评估专家复评,云南省督导评估专家组将按照有关程序上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认定,最终认定结果以云南省政府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文件为准。(白邑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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