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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下午,迪庆州河湖长制新闻发布会在香格里拉举行,迪庆州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州水务局局长和凤军发布新闻。
他介绍,自 2017 年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级河长办的统筹协调下,各级各部门真抓实干、狠抓落实,迪庆州河湖长制实现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各类河湖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河湖面貌发生根本性变化,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五年来,河湖长制责任体系全面建立,到目前,全州纳入河湖长制管理的河流 187 条,湖泊7个、水库 10 座、渠道4条,共设立了州、县(市))、乡(镇)、村小组四级河湖长 584 名,各级河湖长积极履职,累计巡河湖约6.7 万次,各级各部门开展督察累计 200 余次。
河湖长制规章制度逐步完善,先后制定出台了法规条例和指导性政策文件10余份,进一步修订完善了迪庆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督察制度、工作督办办法、河长制办公室工作规则(试行)等10余项工作制度、办法、规则,切实抓好制度管理,不断提升制度执行力。
各级联合检察院、公安局建立了“河湖长+检察长”“河湖警长制”协调机制,开展联合督导调研 10余次,不断加强河湖司法保护。
跨界河湖联防联治不断加强,迪庆州河流水系四通八达,上下游、左右岸产业发展、面对水污染防治步调不一,2021 年,迪庆州与昌都市、甘孜州、丽江市、怒江州签订了《跨界河流联防联控联治合作协议》,三县市分别与毗邻稻城县、得荣县、兰坪县、木里县、巴塘县、芒康县签订了《跨界河湖联防联控联治合作协议》,开展跨界联合巡河湖10 余次,通过座谈会和联合巡河的方式,互通跨界河流存在问题,努力实现跨州、县(市)界河湖保护治理共治、共享、共赢。
河湖违法违规乱象有力遏制,迪庆州州各级开展河湖“清四乱”、河长清河、河道采砂清理整治、“剿灭”城市黑臭水体等系列专项行动,累计排查并整改销号“清四乱”问题225件,清理河道垃圾2.4万吨,清理违建2.3万平方米,推进联合执法120 余次,查处非法采砂案件 62 件,取缔非法采砂点83 个。
河湖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全州各级围绕河湖长制六大任务,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全州 17 个国控、省控水质监测断面优良水质(I一Ⅲ类)比例为94.1%,在全省排名第八位,2021 年度纳入《云南省水功能区划》考评的 24 个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95.8%,5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保持在Ⅱ类以上,水质达标率 100%。
河湖水域岸线保护强化管控,全州已完成 144条河流,4个湖泊,2个水库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公告及成果上图工作,并积极推进划定成果复核工作;同时,完成了州级 24 条河湖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实现岸线资源优化配置、集约开发和可持续利用。
美丽河湖建设成效巩固提升,截至目前,全州建成省级美丽河湖12个,州级美丽河湖 23 个,县级美丽河湖 23 个。
下一步,将全面强化河湖长制工作,在做好强化责任落实、强化督导考核、强化资金保障、强化工作质效的同时,抓好产业调整“瘦身”、源头治理“拔根”、生态修复“加分”、监管执法“动真”等措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建设人水和谐共生的美丽迪庆。(实习记者 次仁培布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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