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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了2022年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结果,云南沾益西河国家湿地公园顺利通过国家验收,正式被授牌成为国家湿地公园。
云南沾益西河国家湿地公园位于曲靖市沾益区,属珠江源头南盘江上游一级支流西河区域,紧邻沾益城区,总面积1040.49公顷,湿地面积483.98公顷,湿地率46.51%。
该湿地公园主要由汇水区森林、人工库塘、消落带、沼泽、河流组成,来水主要依靠自然降水和周边森林涵养的水源,是相对封闭环境中森林涵养湿地、湿地孕育森林的典型代表。
沾益区林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区为加大西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与建设,今年3月沾益区制定出台了《云南沾益西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湿地保育区内主要以保护为主,通过水质保护、栖息地保护、湿地资源及环境动态监测对湿地公园的湿地生态核心——西河水库及其支流和周边的部分山地,进行严格的保护,开展科研、监测活动,不得进行任何与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管理无关的其他活动。
恢复重建区以湿地生态恢复与重建为主,借助人工促进恢复手段进行水体修复和栖息地恢复,恢复和重建原有的滩涂湿地生态系统结构,恢复其生态功能。
宣教展示区以湿地科普教育为主,向大众宣传介绍典型的自然湿地生态系统、湿地景观,普及湿地与环保知识。宣教展示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和景观的生产经营性设施。
合理利用区围绕生态游憩、湿地体验、文化体验等内容,规划以湿地科普宣教游、湿地人文风情游为主题的生态旅游项目。合理利用区内建设的项目,不得损害湿地公园的环境质量。
管理服务区是湿地公园开展各项管理服务工作的主要场所,也是湿地公园重要的集散地和对外形象窗口。
《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禁止擅自占用、征用湿地公园的土地。确需占用、征用的,用地单位应当征求湿地公园管理机构意见后,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湿地公园内不得设立开发区、度假区;严禁举办与湿地公园保护方向不一致的各种活动。
湿地公园内禁止猎捕野生动物和擅自捕捞鱼类资源;禁止擅自在水面设置竹箔等障碍物;确需修建相关工程的,应当进行科学论证、评估,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野生动物救护制度,及时受理有关救护报告,对受伤、搁浅或者被困的野生动物采取紧急救护措施。
自试点建设以来,省、市、区三级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沾益区专门成立沾益西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科学开展湿地保护与恢复,公园原真性、完整性保持较好,湿地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西河水质持续向好,外来入侵物种得到有效防控,野生动物种类和数量不断增加。
区林草局提供监测数据显示,西河湿地国家公园野生动植物达到478种。公园服务配套设施完善,建设了专门的科普宣教馆、湿地木屋、湿地书吧和标识标牌体系,持续为访客提供休闲游憩服务,周边群众的湿地保护意识得到加强。(记者 张珂/文 沾益区林草局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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