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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云南省民族宗教委发布《关于命名第四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的决定》,嵩明县成功命名省级第四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嵩明县小街镇人民政府、小街镇积德清真寺、昆明雄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成功命名省级第四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嵩明县古称崧盟,因西汉时汉人与乌白蛮曾会盟于此而得名,民族团结源远流长。嵩明素有“花灯之乡”“龙狮之乡”“兰茂故里”等美誉,现辖3镇2街道3园区,78个村(社区)446个自然村,有汉、回、彝、苗、白等44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5.68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3.8%,是一个多民族杂居县。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团结带领全县各族群众,以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为抓手,以“嵩盟同心·和谐同行”为主题,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条主线,持续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10+N”品牌,用好“三个首创”,秉持“五个共筑”,以创提效,共同构筑精神相依、命运相连、休戚与共、善治良序、安宁和乐的美丽家园,书写了嵩明大地上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时代故事。
紧扣“一条主线”,走出一条全域创建的焕新之路
嵩明县始终紧紧抓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创建工作“领导网格”。
以“联动互通”的部门协调机制、因地制宜的政策文件、强劲有力的监督检查,先后召开各级部署会、推进会100余次,采取观摩交流、巡回指导、跨区联建、组建协会等形式,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民族工作格局,扎实保障全域创建深入持久推进。
以“清单化管理”“目标化推进”“定制化选育”的工作方法,丰富“10+N”品牌内涵,拓展全域、全业、全态创建外延。累计成功创建省级民族团结示范单位9个、市级54个、县级114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1个,形成了串点连片的全域创建格局。
用好“三个首创”,谱写一首同心同德的和谐之曲
首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责任制”,印发实施《嵩明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责任制实施方案》,以责任制形式细化任务清单215条,让“两个纳入”成为实实在在的举措。
首创嵩明县民族团结进步高校创建联盟,统筹辖区内14万高校师生资源,构建学校统筹、多方联动、集群发力、共建共享的联盟格局,以深入实施两个工程、两个计划、三共活动为内容,成员单位“轮流做东”开展丰富多样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活动20余场次。
首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与基层社会治理“双融双促”结对联谊机制,聚焦党建结对、文化结对、发展结对、团结结对、善治结对,成功促成第一批23家单位、村(社区)缔结对子,转化“好兄弟”“好姐妹”“好搭档”等“十好”典型案例42个,让“汉回苗村村联盟”集体经济增收超过100万元/年、凤雏护学守护出行安全、荒田村甜蜜生活等现实生活成为佳话,最大程度激活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优势转化向基层发展进步优势转化的“一池春水”,在潜移默化中将“四个与共”“五个认同”植入广大人民群众思想深处。
秉持“五个共筑”,共绘一幅团结幸福的美好画卷
共筑精神相依的精神家园。嵩明县紧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用好用活“线上线下”,以分众化宣传,实现宣传教育全过程、全覆盖,涌现出《漫话嵩明》、主题动漫、主题曲MV等鲜活创作,开展了主题快闪、文艺演出、创意征集、文博传情、“兰茂诗词荟萃”云朗诵等群众喜闻乐见丰富活动,塑造主题展馆、步道、街区、景观小品等共同记忆,共筑精神相依、情感共鸣的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共筑各族群众走向现代化的富裕家园。嵩明县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融入经济发展、民生保障、教育振兴、生态文明等方方面面,产业基础不断夯实、民生福祉日益增进、乡村振兴扎实推进,推动全县各族群众共同走向现代化。
共筑休戚与共的和谐家园。嵩明县积极推动“三项计划”落地落实,实施青少年夏(冬)令营体验式交流活动、承接“滇西青年创业学院”项目、进行校地企多维合作等,让各族青少年增进交流;组建志愿队伍、打造“一家亲工作站”等工作站点,开展就业创业、困难救助、法律援助等社区暖心服务,增进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
以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打造红色教育、旅游研学、文博体验等精品路线,开展兰茂文化节、花博会、非遗日、文化旅游、休闲健身等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的“中华民族一家亲”文旅活动,让各族群众在说说唱唱、聚聚聊聊中实现交往交流交融。
共筑安宁和乐的幸福家园。嵩明县将“同心”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融入社会治理格局的“主旋律”,将民族团结进步作为选树各项先锋模范的重要指标,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家庭”“最美家庭”等评选活动,累计选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家庭”98户、“最美家庭”示范户65户等,以示范引领推动群众广泛参与;将“镇(街道)—村(社区)—组”三级社会治理网格和楼栋管理网格作为民族事务处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的基础“细胞”,全县共建立社会治理网格1040个、配备网格长1041人,楼栋长732人、十户长3570人,累计处理社会治理事件646件,实现各族群众齐参与、共治理;推行“民事民提、民事民议、民事民决、民事民评”的基层民主协商机制,通过村(居)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相继解决了本纳克村人居环境提升、积德村内道路硬化、阿里塘村幸福食堂建设、官渡社区厕所改造等300余件群众性大小诉求,推动民族工作社会化、法治化、人文化、数字化,共筑安宁和乐的幸福家园。
共筑善治良序的文明家园。嵩明县将创民与创文紧密融合,将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作为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底线思维和强化风险意识的重要举措,健全民族宗教关系监测和预警应急机制,夯实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力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入法治宣传教育,“平安嵩明”“法治嵩明”建设取得新成效;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广泛开展“五进”活动,打造“和谐寺观教堂”,积极引导宗教团体、宗教界人士以实际行动增进“五个认同”;坚持融媒矩阵正面引领,讲述民族团结进步正能量人物、故事,共绘同心圆。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程,下一步,嵩明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始终将改善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团结和带领各族群众一起奔赴社会主义现代化,奋力书写嵩明建设和发展的新篇章!(嵩明县融媒体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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