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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宁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某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失职犯罪案件中,发现该国有企业管理制度、决策程序、法律意识等方面存在问题。为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现代管理制度,预防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失职犯罪,防范国有资产流失,5月11日,承办检察官前往该国有企业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同时,为保证送达的公开透明,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送达过程。
送达现场,检察官介绍了案件的具体办理情况,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企业进行了释明,并就案件后续的处理情况与企业进行了深入交流,并从规范资金的拨付和监管、推进财务内控制度实质化运行、加强宣传教育等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希望企业进一步完善企业管理制度,推进企业治理体系规范化,堵塞职务犯罪漏洞。
企业代表表示,维护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是国有企业的职责与使命,公司将汲取教训,以案促改,按照检察建议的内容认真整改,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及财务内控制度,保障国有资金安全。
云南嘉喜律师事务所主任、人民监督员杨俊表示,国有财产管理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加强对国有财产的管理、监督,促进国有财产保值增值,希望企业以案为鉴,完善企业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损失。
今后,安宁市人民检察院将全面履行检察职责,主动服务发展大局,把司法办案融入国家治理大局,及时关注职务犯罪案件反映出的国有企业管理问题,制发切实可行的检察建议完善企业相关制度,并积极开展“回头看”工作,督促相关企业完成整改,更实促进治罪与治理并重。(安 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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