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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迪庆州检察院出台《迪庆州检察机关开展保障和服务营造旅游市场一流营商环境“检护雪域行”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主动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州旅游发展大局中谋篇布局,聚焦全面提升世界的“香格里拉”法治服务,将检察业务与旅游文化、地域文化、创新文化深度融合,从建立机制保障、依法保障旅游发展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开展“检护雪域行”专项活动,以优质的检察产品和法治保障,为迪庆旅游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坚持法治引领。全面贯彻《民法典》,积极开展针对市场消费陷阱、食品安全问题的检察监督,注重运用民事抗诉、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等多元监督手段,保护旅游市场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以“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从严打击强迫交易、虚假广告、影响旅游景区建设运营的电信网络诈骗等各类严重破坏旅游市场秩序的刑事犯罪,坚决打击涉“黑出租”“黑导游”“黑商贩”等扰乱旅游行业秩序相关犯罪活动,切实保护公民、企业合法权益,维护旅游景区财产安全。
坚持“旅游+生态”一体推进。严厉打击影响旅游度假区、景区内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捕捞养殖、非法捕杀、禁养禁食野生动物等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围绕生态环境污染查处等重点领域,加大对涉旅游区域的行政诉讼监督力度,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构建“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推进“河长+检察长”“林(草)长+检察长”公益诉讼保护协作机制建设,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服务保障绿色发展,维护旅游地区的良好形象。
坚持社会治理与检察建议相结合。持续加强对古城保护、传统村落、民族特色村寨、传统民居等乡村特色风貌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推动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等地域特色可持续发展。深入分析旅游景区相关案件特点、规律,充分发挥检察建议、普法宣传等职能作用,预防犯罪、防范风险、助力廉政,促进旅游景区管理精治、共治、法治。依法开展社区矫正监督,加强与辖区派出所、社区矫正机构的沟通协调,助力营造旅游景区周边法治环境。
坚持做实服务企业更高水平法治需求。坚持平等保护旅游景区及周边各类企业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市场有序发展、增强对侵害企业发展突出犯罪、新型犯罪的研究,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行为。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置民营企业专门服务窗口,推进“一站式”“快速受理机制”和“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机制。积极参与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增进检企互动,为企业提供检察法律服务,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让“法律元素”成为企业“发展要素”。
坚持协同联动形成保护合力。加强与公安、法院和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调研等方式,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备案审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加强与旅游建设相关管理部门、运营部门的沟通协调,提升服务保障工作的针对性及有效性。及时听取相关单位、企业界人士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自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整合机关各内设机构职能,形成服务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各部有责、人人有责”的工作机制和氛围。(和云舞 刘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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