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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全面提升服务能力 提高服务供给质量
昆明发布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6月12日记者获悉,昆明市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从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促进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医疗服务供给质量、提升医疗机构管理能力等方面,对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做了规划部署。
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方案》明确,以国家心血管病、呼吸、肿瘤区域医疗中心项目落地昆明为契机打造医疗高地,支持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加快推进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一期)、云南省儿童疾病临床诊疗中心(市儿童医院二期)、市中医医院应急医疗能力提升工程、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提升等市级项目建设。
支持市级医院加强特色专科、平台专科建设,到2025年,完成市级三级综合医院复审;分层次提升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和急诊急救“五大中心”;推进医疗人才组团式帮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医院工作。到2025年,60%以上的县(市)区有1个县级公立综合医院通过第二阶段提质达标验收工作。
推行“县管乡用”和“乡聘村用”方式,提高乡村医疗卫生岗位吸引力,到2025年,全市95%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服务能力基本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
健全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推进中医针灸、骨伤、肛肠3个省级中医临床医学中心建设。到2025年,全市县级中医医院至少1个晋级三级医院。
加强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体系建设,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个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1个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
构建预防保健、康复治疗、长期照护、安宁疗护“四位一体”的老年健康服务模式,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急诊急救绿色通道。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达70%。
促进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方案》提出,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点建设,为网格内居民提供一体化、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以实现医疗资源共享为核心,探索构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数据中心。
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现统筹管理,建立责任、管理、服务、利益共同体,所有医共体达到紧密型标准。
统筹二、三级医院医生下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动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和医防有机融合,增强签约服务的连续性和协同性。适时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用标准,完善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签约居民付费分担机制。
建立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平台,统筹行政区域内人群健康监测、就近诊疗、序贯转诊、康复服务,为当地居民提供综合连续的基本医疗和健康管理服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完善连续通畅的双向转诊服务路径,上级医院对转诊患者提供优先接诊、检查、住院等服务,鼓励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治疗方案,向下转诊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康复期、慢性病患者,由下级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治疗。
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提供上门巡诊、居家护理等医疗服务,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设立慢性病联合门诊。
提高医疗服务供给质量
《方案》提出,推进市、县、乡三级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设,形成组织网络健全、制度完善、监督有效的三级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健全日间医疗全流程质量管理体系,保障日间医疗质量安全。
加强临床医学、公共卫生研发体系与能力建设,支持跨机构、跨部门、跨学科研究合作,大力发展医学前沿技术,加快医疗新技术的临床应用和推广。鼓励开展中药民族药、化学药、医疗器械及健康产品等新产品的研究开发。
完善预约诊疗制度,推广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线上查询、药物配送等服务。
每年开展1次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评估,符合条件的及时启动价格调整工作;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落实重大疾病和慢性病医保报销政策,落实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政策措施;支持和规范“春城惠民保”等商业医疗保险发展。 (记者 徐婕)
2024年06月13日 10:41
2024年06月13日 10:20
2024年06月12日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