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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局发布了2020年黑龙江省禁渔期通告,明确规定了今年黑龙江省各水域的禁渔期,其中多个水域禁渔期达77天。
据了解,嫩江、松花江三岔河口至同江段及其所属支流、水库、湖泊、水泡等水域为77天,自5月16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黑龙江、乌苏里江干流水域为55天,禁渔期分别是6月11日至7月15日,10月1日至10月20日。兴凯湖水域为45天,自6月6日至7月20日。
在禁渔期内,自然捕捞水域禁止捕捞作业(包括抄网),渔船、渔具要全部撤出作业场所(滩地),渔船与渔具分离,船加锁、渔具入库。违反禁渔期规定的行为,将被相关部门严肃处理。(记者 王建)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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