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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内河航运绿色发展,提升船舶防污染水平,山东省日前提出,从4月中旬起到年底,开展长江经济带内河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4部门印发《山东省长江经济带内河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提出在2020年,分部署和摸排、集中整治、总结提升三个阶段,在济南、枣庄、济宁、泰安、菏泽5个内河沿线城市开展集中整治。
针对全省内河船舶生活污水收集装置未有效安装或不能实现达标排放,岸基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能力薄弱和未实现链条式管理等问题,山东省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巩固400总吨以上船舶生活污水收集或处理装置有效运行;二是推进完成100总吨至400总吨船舶加装生活污水收集装置工作;三是推进岸基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衔接顺畅,实现链条式管理和动态监管。
在监督检查方面,山东省将对船检机构依法开展船舶检验,收回不符合规定船舶的证书;加强船舶防污染设备配备、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依规处理未按规定配备防污染装置或未保持正常使用船舶;对不符合规定的船舶不核发船舶营运证书或通过年度审核;建立船舶污染物船岸交接和联合检查制度,对违反规定排污的船舶和港口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记者 杨文 邵鲁文)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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