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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针对长江流域禁渔期非法捕鱼屡禁不止的现象,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庆段所在地,重庆市江津区农业、公安、交通、林业、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强化联动,同时积极发挥社会力量,加大对保护区乃至长江流域非法捕鱼的打击力度。
2005年4月,国务院批准设立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江津珞璜地维长江大桥以上115.22公里江段被划入保护区重庆段范围,保护区内生活着白鲟、达氏鲟、胭脂鱼等68种珍稀特有鱼类。近年来,在暴利驱动下,保护区内电鱼、网鱼等违法行为有所抬头。
为进一步加大禁渔力度,江津区建立了以农业、公安、交通、水利、林业、市场监管等20余个部门为成员的禁渔打非联席会议机制,及时解决禁渔打非工作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同时启动打击非法捕捞、治理整顿“三无船舶”、查处制售禁用渔具、打击非法交易渔获物和渔政执法能力提升等“五个专项行动”。
江津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行为。据该庭副庭长姜玲介绍,2015年至今江津法院共审结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件554件,判处刑罚961人。其中,审结江津区域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件142件,判处刑罚250人。
此外,江津区还积极发挥民间护鱼队伍的作用。据了解,该区将按照每20公里4至6人的标准,在配备一定数量专业巡护队伍的基础上,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再聘请数名行政执法协勤人员,进一步壮大护鱼队伍。(记者 韩振 刘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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