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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云南不断强化流域综合治理 打好赤水河生态环境保卫战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长江上游支流赤水河流域(云南段)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省委、省政府高位推动下,全省上下合力攻坚,立足现有条件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强化流域综合治理并取得明显成效。自2017年以来,赤水河流域云南出境断面水质总体保持优良。
赤水河为长江上游右岸一级支流,发源于昭通市镇雄县赤水源镇银厂村,流经云南、贵州、四川三省4个州(市)的13个县(市、区),干流全长436.5公里,流域面积2.1万平方公里。其中,云南段长95公里,主要流经镇雄县东北部及威信县东南部共计17个乡(镇),流域总面积1891.91平方公里。赤水河流域因人口密度大,农业面源污染和处于起步阶段的煤电煤化工业污染问题使得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着严峻挑战和诸多现实难题。
近年来,我省重点从编制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落实赤水河流域(云南段)水污染防治责任、开展硫磺矿渣和煤矸石综合处置及生态恢复工程、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排查整治、探索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等6个方面持续发力,努力推进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地落实。
目前,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指导帮助昭通市政府编制完成的《赤水河流域(云南段)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8-2030年)》已通过专家评审。该规划以流域出省断面水质稳定达标要求为核心,以流域水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围绕系统谋划、源头防控、污染治理、生态修复、能力提升、制度保障等方面提出7大重点任务、88项重点工程,总投资约为157.53亿元。
按照云南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赤水河流域(云南段)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方案》,省生态环境厅、昭通市、镇雄县和威信县等各级各部门主动担起责任,努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2019年10月,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昭通市开展督察“回头看”,针对长江流域(昭通段)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察,督促抓好发现问题的整改。
赤水河作为我省唯一纳入国家层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流域,近年来,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合力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扎实推进“查、测、溯、治”各项责任落实。在赤水河流域强化“双随机”日常环境监管、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门槛、提升环境应急能力的同时,按照《川滇黔三省交界区域环境联合执法协议》,我省积极与下游省市县沟通对接,强化信息共享和行动协同,共同做好区域联合执法。
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省生态环境厅累计安排9628万元专项资金,支持镇雄县开展硫磺矿渣综合处置生态恢复工程和扎西河水污染防治。在赤水河流域范围内探索开展煤矸石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组织实施了一批矿山生态修复、矿渣安全处置项目。同时,省生态环境厅会同财政部门积极推动云、贵、川三省签订《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三省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赤水河流域云南省内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方案》,积极推动生态补偿机制落地,成为全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2018年、2019年云南省下达赤水河流域补偿资金4000万元,贵州省、四川省按协议拨付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资金。通过调整相关方利益分配关系,切实调动了上下游地区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将会同各相关部门,持续加强环境监管,加快整治进度,坚决扛起推动赤水河流域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职责使命,彻底整治赤水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切实推进赤水河保护治理,打好赤水河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记者 胡晓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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