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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29日召开的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广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任务已完成。本次普查共涉及普查对象608204个(不含移动源),其中工业源554801个。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经各地区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共同努力,广东省已经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任务,摸清了各类污染源的基本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数量、污染治理情况等,建立了重点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提供了有力支撑。
普查结果显示,与广东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相比,2017年,广东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相比2007年分别下降了48.88%、65.72%、82.17%和64.96%,体现了广东省污染防治的成效。同时,10年间,广东省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日处理能力提高了1.55倍,危险废物年处置能力提高了2.48倍,环境基础设施不断改善。
全国污染源普查每十年举行一次。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周颖 李依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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