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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通过精准治污,不断减少农村生活污水乱排现象。截至9月底,海南全省建有污水处理设施的行政村(居)累计1055个,建有污水处理设施累计10367套,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得到较大提升。
记者在海南省万宁市、陵水黎族自治县、三亚市等地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现场了解到,因不同地区农村人居环境差别较大,目前海南省按照因地制宜原则,污水处理设施主要采用AO(厌氧好氧法)、人工湿地、生物接触氧化法、渗滤田等技术工艺,设施出水主要排向周边林草地、果园及农用灌溉渠。海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还分别采用集中式、分散式和纳入城镇管网三类治理模式。
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海南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修订考核办法,印发实施细则,对市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选择、考核评价等方面给予指导,并免除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和审批手续的办理,此外还统筹整合资金,以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对于不正常运行的设施,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工作人员实地考察,督促清理整改。海南还印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技术要求,指导市县设施运维管理工作,定期对市县农村环境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同时,加强设施监管,逐步实现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信息化明细管理,并可基于地图实现可查、可看、可管。(记者 陈凯姿)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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