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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丽江市不断强化生态保护,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市场监管和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保护好泸沽湖的一湖清水。
泸沽湖横跨滇川两省,为了更好保护泸沽湖,川滇两地在全国率先建立跨省、跨部门监管与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率先建立跨省湖泊湖长高层次议事协调平台,两省共同开启了泸沽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治理的新局面。
为实现依法护湖、依法治湖,在两省湖长的协调下,推动了川滇两省区域联合立法,并直接由云南省法学会调研起草,经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审批,《丽江市泸沽湖保护条例》于2020年1月1日颁布实施。该条例是我省首次实践区域协同立法,破解“一湖跨两省”“一湖两标准”带来的治理难题。此后,滇川两省统一按Ⅰ类水标准保护泸沽湖,做到“一湖一规”“一湖一标”,合力保护泸沽湖。
同时,丽江市以打造水清岸绿景美泸沽湖为目标,强化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拆除云南区域内商用亲水平台和码头,实行游船编号定额管理,限定游船活动范围,杜绝电瓶船、铁皮船、机动船入湖;联合市县环保部门开展环保达标情况入户排查和整改验收;制定并执行《泸沽湖景区环保配套设施建设标准》,规范景区环保配套设施管理使用;积极构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社区协管”的共治共管格局,形成全民爱湖护湖格局;开展封湖禁渔,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有效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同时,对景区内和环湖沿线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检查,严格落实明码标价、严控市场价格乱象、严厉打击价格违法犯罪,及时、高效完成景区舆情、投诉处理和咨询求助服务。
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要求,丽江市全面加强泸沽湖流域环境执法监管,以专项监察、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泸沽湖流域内重点排污单位以及沿湖流域的餐饮、住宿业、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的监察工作,督促企业完善环境管理制度,规范治污设施运营管理、操作规范及运行台账记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建设完善自动监测站点,在泸沽湖湖体设3个监测点位,每月对湖体和入湖河流开展至少1次监测工作。(记者 和茜)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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