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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1日向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反馈督察情况。督察指出,中国铝业集团下属企业环境违法和污染问题突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不力。
督察认为,近年来,中国铝业集团努力推动绿色发展,取得一定成效。从2018年开始,集中组织开展环保攻坚行动,解决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但中国铝业集团部分重点工作进展严重滞后,如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至今未按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督察报告称,中国铝业集团生态环境管理体制不够完善,压力传导还不到位,有时工作标准不高,一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进展缓慢。中国铝业集团矿山生态修复和土地复垦任务极为繁重,但集团各部门职责分工却未涉及相关内容,导致该项工作在集团层面长期无人抓、无人管、无人查。中铝矿业有限公司郑州地区2020年计划修复矿山1820亩,截至督察时仅治理638.5亩,进度缓慢。
督察报告指出,经统计,2017年以来,中国铝业集团下属企业有63家因环境违法行为被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处罚,总数高达259次。此次督察又发现多家企业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存在问题。如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矿业公司违法占用林地问题突出。
督察认为,中国铝业集团及所属企业对防范化解环境风险重视不够,防控措施不到位,环境隐患突出。中国铝业集团每年赤泥产生量高达近千万吨,但在赤泥污染治理和风险防控上工作不到位,部分氧化铝生产企业赤泥问题突出。如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赤泥库2013年就出现碱液渗漏现象,重庆市及南川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多次要求企业彻底整改渗漏问题,但一直未妥善解决,环境风险隐患十分突出。
督察组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程序和权限分别移交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铝业集团党组处理。(记者 高敬)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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