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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了解到,16日,松花江干流及其所属支流、水库、湖泊、水泡等水域进入为期77天的禁渔期。
禁渔期间,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公安、海事等部门开展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和惩治破坏野生水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渔船、渔具全部撤出作业场所,渔船实行集中管理,专人看管,不能集中管理的要船机分离,船上岸、网入库。
禁渔期间,相关执法部门将对非法捕捞,特别是炸鱼、电鱼、毒鱼等违法行为重拳打击,斩断非法捕捞“黑色链条”。
此外,相关部门还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清理“绝户网”,查处违禁渔具,对涉嫌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处理。(记者 王建)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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