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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消息显示,近年来,我省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壮大三大经济,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完善现代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在完善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方面,云南制定修订了《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云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及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条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规。完成九大高原湖泊“两线”(湖滨生态红线、湖泊生态黄线)划定工作,制定“三区”(生态保护核心区、生态保护缓冲区、绿色发展区)管控指导意见,抓实“退、减、调、治、管”五项措施,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从“一湖之治”向“全域联治”转变。建成20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9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两项总数居全国第12位、西南第2位。
同时,持续抓好长江十年禁渔和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六大水系出境跨界断面水质100%达标。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稳居前列。截至2023年底,全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97.8%、97.6%,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50%。
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11.35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29.6%。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加强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风险防范,推进亚洲象、高黎贡山等国家公园创建。森林面积、森林蓄积量、森林覆盖率分别居全国第二、第三、第四位。率先发布省级生物多样性白皮书和生物物种名录,全省90%的典型生态系统和85%的重要物种得到有效保护。COP15充分展现了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大美云南惊艳全球,亚洲象北上南归之旅温暖全世界。
在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方面,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绿色能源装机占比近90%,清洁发电量占比为83.6%,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为43%左右,处于世界领先水平,风电、光伏发电利用小时数居全国前列。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构建完善省级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并推动落实,制定绿色用电溯源等省级地方标准。完成九大高原湖泊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推动4个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加快推动落后和低端低效产能退出,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建成10个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
此外,云南在城市、社区、乡镇、村庄、交通、河湖、校园、园区、景区等9个领域,全面实施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绿美云南建设取得积极成效。截至2023年12月底,全省新增绿化面积25.06万亩,完成植树量3138.21万株。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成为全球首个茶主题世界文化遗产。(记者 张红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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