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
关注微博
9月26日,云南省保山市召开“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新闻发布会,保山市、腾冲市、龙陵县就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情况进行了介绍。
2013年以来,保山市整合各类资金10.5亿元,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建设182个,投资2778万元实施民族团结进步进校园等民族文化专项资金项目110个,项目涉及12个民族的语言文字、民间故事、音乐、传统体育、手工技艺等收集、整理、翻译等工作。打造了中寨司莫拉佤族村、黑泥塘村、赧浒村、银杏村等一大批独具特色,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并规划建设孙家坝、等养2个边境小康示范村。
截至今年9月,保山全市13个少数民族村寨被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12个村寨和1个小镇被命名为云南少数民族特色村镇。
据腾冲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世伦介绍,腾冲市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按照“贯穿1条主线,打好3张特色品牌,明确4个到位,实施9项工程”的工作思路,全力抓好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
2019年,腾冲市实现进出口总额6.54亿美元、增长75.7%,边民互市贸易额达4.18亿美元、增长109%。建成2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镇、34个民族团结示范村和6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市级财政用于民生支出的比重达73.1%,公共资源优先向民族聚居村寨配置。建成民族文化广场9个,14个少数民族村都建起了“农家书屋”。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12项,少数民族项目传承人74人,出版了傈僳族、阿昌族、佤族历史人物传、口传文学等书籍。
龙陵县围绕“以脱贫攻坚成效展现民族团结进步成果”,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2020年4月—8月为筹备部署阶段;2020年9月—11月为全面推进阶段;2020年12月—2021年3月为申报验收阶段,通过三个阶段工作部署,确保在2021年3月31日前全面完成申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相关工作,4月份开始分别接受省级、国家级实地考核测评验收。
目前,龙陵县已组织召开了龙陵县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动员会和推进会,对创建工作进行了动员安排和再统一、再部署,拉开了全县创建工作帷幕。确定60个县级示范点,以示范点为引领,带动示范单位和非示范单位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形成了全社会和各族群众关心、支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良好氛围。(记者 李亚芬 实习记者 杨子双)
2024年02月28日 13:20
2024年02月28日 11:45
2024年02月28日 11:40
2024年02月28日 11:26
2024年02月28日 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