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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服务市场主体,云南省市场监管局把市场主体年报全流程详细分步骤用公众号等方式进行公布,帮助市场主体完整正确完成报送。
迈向信用社会,我国大力构建信用体系,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市场主体应当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年报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关系到市场主体的信用,任何错报、漏报、未报的市场主体有可能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年报通告中要求,凡2021年12月31日前在云南省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均应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2021年年度报告。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报报送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为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报告内容包括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等等。市场主体应对其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目前,我省市场主体总数现已突破410万户。在推动市场主体倍增的同时也要推动市场主体大起来、强起来。为做好年报工作,省市场监管局年报报送全流程指南共分26步,用图文并茂的方式详解了报社登录方式、信息填报等内容,还详解了截止日期前信息如何进行修改、保存等。企业年报不仅有利于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也有利于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有助云南经济高质量发展。(记者 张红 朱丹)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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