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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对外开放经历5个阶段
边境贸易发展起步阶段
(1980年—1990年)
1980年,云南首先在中缅边境恢复边境贸易;1985年,进一步放宽边境贸易政策,边境26个县市(含畹町市)全部划为边境贸易区,边境贸易全面展开。到1990年,初步形成地方政府间贸易、边境民间贸易、边民互市贸易等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边境贸易发展格局。
确立目标扩大开放阶段
(1990年—1999年)
1990年,云南省委第五次代表大会确立把对外开放的重点转移到南亚、东南亚的方针;1992年,国务院批准昆明市实行沿海开放城市的政策,批准畹町、瑞丽、河口为边境开放城市并设立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1993年起,云南与外经贸部每年联合举办一次“中国昆明出口商品交易会”,“昆交会”成为云南省对外交流的重要平台;1999年,省委、省政府在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行动计划中明确提出把云南省建成中国连接东南亚、南亚大通道,确立了对外开放的总体目标。期间,云南积极推动和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成为中国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的主体省份,共同确定了大西南联合起来走向东南亚,扩大对外开放的总体发展战略。
全面推进对外开放阶段
(2000年—2008年)
云南大力实施“引进来”“走出去”战略,先后出台了《云南省外来投资促进条例》《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的若干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来投资促进工作的若干意见》,全力推进出省和出境重大公路、铁路、航运和水运通道项目的筹备和建设,积极推进与周边国家“通路、通电、通商、通关”进程,积极参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和孟中印缅地区经济合作,积极拓展与东南亚、南亚开放合作领域,云南由改革开放的末端成为中国面向东南亚、南亚开放的重要前沿阵地。
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阶段
(2009年—2015年初)
2009年7月,“桥头堡战略”提出,充分肯定了云南在全国对外开放总体格局中具有的特殊地位,把云南对外开放提升到了国家战略层面,历史性地把云南推向全国对外开放的前沿。省委、省政府积极推动落实,将“桥头堡战略”确定为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三大战略目标,即“两强一堡”(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强省、桥头堡)的战略目标。同时,在各方共同努力下,2011年5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意见》。为统筹协调桥头堡建设工作,省政府成立了桥头堡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新阶段
(2015年至今)
2015年1月,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正式成为云南省对外开放的战略定位和总抓手。2015年以来,云南制定实施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等系列政策文件,成立了专门机构,统筹协调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及辐射中心建设有关工作。
(本报记者 彭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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