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
关注微博
“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行业100强或独角兽企业在度假区注册子公司、分公司,或设立总部的,按实际投资金额的2%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奖励。”日前,滇池度假区印发《度假区加强产业招商引资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试行)》(以下简称《政策》),用真金白银对辖区内用地类项目、非用地类项目、重点企业及外资企业入驻、重点项目、产业园区和招商平台、招商中介、高级人才等进行扶持,进一步优化产业发展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推动产业招商,实现度假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重大产业项目可逐年给予奖励扶持
《政策》紧扣度假区建成“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康养产业创新基地”的发展定位,积极吸引区外优质企业到度假区投资兴企,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城市功能提升,促进度假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政策》适用于在度假区登记从事合法生产经营活动,且对度假区经济社会发展有积极贡献的市场主体,包括但不限于旅游、健康、文创、数字经济、科技服务、乡村振兴、金融、商贸、服务以及建筑业等各类总部、结算中心等产业。
在用地类项目奖励方面,产业固投5亿元以上的重大产业项目,按照协议约定时间竣工投产后,从运营当年起连续三年按照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给予奖励;对度假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达到1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的企业,逐年根据贡献比率给予奖励扶持。
在非用地类项目奖励方面,对度假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达到1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的企业,第一年至第三年按对度假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的40%、50%、60%给予奖励扶持。第四年起,逐年对年度形成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的增量给予50%奖励;在度假区购买或租用经营用房的企业,根据年度形成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进行补助。
对高级管理人才开通绿色通道
《政策》对外资企业当年实际到位外资(不含外方股东贷款)在300万美元(含)以下的,按其实际利用外资金额的3%予以奖励;达到300万美元—800万美元(含)的,按其实际利用外资金额的4%予以奖励;达到省市奖励标准的,积极支持企业申报,获得省市奖励的不再重复享受区级奖励。
对新引进的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贡献大、产业带动性大的引擎性项目,或投资额超过10亿元的重大产业项目,报请管委会研究同意后可实行“一企一策”。享受“一企一策”的项目不重复享受本政策中其他同类政策。
《政策》明确,经管委会认定的产业园区或招商平台,可申请以下扶持奖励:入驻企业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合计达到1000万元(含)的,当年给予20万元奖励;入驻企业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合计达到5000万元(含)的,当年给予100万元奖励;入驻企业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合计达到1亿元(含)的,当年给予200万元奖励。
《政策》明确,企业扶持资金中的40%可奖励给企业高级管理人才、高端专业人才。入区投资5亿元以上重点项目,经认定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端人才在子女入托或就学、就医等方面,开通绿色通道。
在具体条款中,《政策》对支持对象在其他政策中另有规定的,按照从高原则执行,原则上不重复享受度假区同类政策。企业年度所获扶持原则上不高于其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记者 缪亚平)
2024年02月28日 13:20
2024年02月28日 11:45
2024年02月28日 11:40
2024年02月28日 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