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
关注微博
日前,云南滇中新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完善工业用地供应制度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实行差别化供地方式,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切实服务招商引资项目落地。
《通知》明确,滇中新区将实行差别化供地方式,在坚持和完善原有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标准地”出让、弹性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作价出资(入股)等工业用地配置方式,有效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全面实行弹性年期出让,在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内,根据项目生命周期设定出让期限,仓储物流项目用地原则上出让期限不超过20年,工业产业项目、标准厂房项目(含孵化器和加速器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0年,对于特别重大项目出让年期可设定为50年。
同时,为切实促进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对符合省、市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及滇中新区确定的汽车及现代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产业、新能源电池及新材料等重点工业项目,且节约集约用地的,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此外,采取弹性年期出让、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取得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在办理项目核准、规划、抵押融资等手续方面,与工业用地使用权具有同等权能。
滇中新区还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以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为核心,坚持“亩均论英雄”的产业发展导向,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记者 肖永琴)
2024年02月28日 15:23
2024年02月28日 13:20
2024年02月28日 11:45
2024年02月28日 11:40
2024年02月28日 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