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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昆明1月28日电 (记者 王研) 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27日发布信息,为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昆明市公安机关在疫情防控期间将严厉打击五类违法犯罪行为。
这五类违法犯罪行为包括:一是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的;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因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二是在互联网、微信群、QQ群、短信群发等,散布谣言,谎报疫情、警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编造与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有关的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三是假借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名义,利用广告对所推销商品或服务做虚假宣传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致使多人上当受骗,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四是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五是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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