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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人民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安全便利地进行诉讼,1月29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诉讼提示》(以下简称《诉讼提示》),其中提出了一系列措施,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诉讼提示》指出,疫情防控期间,全省法院将全力以赴依法推进案件审理、执行工作,竭力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因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全省法院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的开庭、听证、调解、质证、执行等诉讼执行活动延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者身在湖北以及其他受疫情影响关停交通的地区,无法到法院参加诉讼的,可以依法申请延期审理。
《诉讼提示》倡导,对有纠纷寻求司法帮助的,建议首选“云南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用在线申请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对因诉讼时效、申请执行期限即将届满等原因需及时立案、诉讼的,建议减少出行,优先通过“云南移动微法院”和“云南司法信息网——电子诉讼平台”进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缴费、网上案件查询和网上开庭等,尽量避免现场申请立案、提供材料。
在疫情防控期间,因情况紧急必须申请财产保全的,可拨打12368电话,由法院工作人员引导办理相关手续。有申诉信访事项,可以通过电话、网络、信件等方式表达诉求,法院将严格按照程序及时进行回复。对有诉讼服务需求的,可拨打12368热线进行咨询。对有投诉、举报和建议需求的,可拨打电话0871-64095803和0871-64095320。(记者 尹瑞峰)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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