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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9日上午10时30分,红河州第二例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治愈出院。
患者35岁女性,红河州红河县人,在武汉某公司务工,2020年1月20日从武汉乘飞机返回昆明,21日回到红河县。1月23日红河县对武汉返乡人员进行排查的过程中发现其有症状并由医务人员送到红河县人民医院就诊,随即住院隔离治疗,1月26日经红河州疾控中心检测,呈新冠病毒阳性,1月27日由红河州卫生健康委按照新冠肺炎病例确认程序,组织州新冠肺炎病例确认专家组专家进行确认,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1月27日由红河县人民医院转入州定点救治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经过医护人员13天的精心治疗,该患者各项检测指标恢复正常。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指导意见,达到治愈出院标准。
治愈患者出院之后将居家休养,由红河县卫健和疾控部门负责每天进行随访,由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负责随访指导。
截至目前,红河州已有两例确诊患者治愈出院。1月31号首例出院的治愈患者目前居家休养,身体状况良好。(红河州委宣传部)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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