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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赵嘉 摄
2月15日,记者从云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七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2月14日,云南省发展改革委汇总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7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309家,已纳入全国支持名单9家。经与金融机构积极协调对接,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云南省分行、邮储银行云南省分行、交通银行云南省分行、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已落实6家企业贷款需求共5.76亿元,已实际发放贷款1.8亿元。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王建新通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管理有关要求,省发展改革委及时在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信贷支持政策措施的解读》,帮助企业及时、精准了解相关政策。2月11日印发了《关于规范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的支持范围、报送条件、报送流程和具体管理要求等,规范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报送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争取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国家政策。
名单的具体管理流程:一是申报。由各州(市)发展改革委、各省属企业将符合支持范围的企业名单报送省发展改革委。二是审核上报。省发展改革委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对名单进行审核汇总后,将名单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三是审定推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各省上报名单审定汇总,并实时提供给人民银行、财政部、审计署。四是公布。最终纳入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企业由人民银行公布,并提供给有关金融机构。五是资金支持。纳入名单的企业,由金融机构按照监管部门要求,遵循风险自担原则,自主决策发放优惠贷款,财政部门根据企业实际获得的优惠贷款给予财政贴息。六是资金监管。贷款资金须全部用于疫情防控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积极扩大产能、抓紧增产增供,服从国家统一调配,保障疫情防控相关重要医用物资、生活必需品平稳有序供给。审计部门将进行跟踪审计。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时刻紧盯政策动态,及时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沟通协调和跟踪落实,争取更多我省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并持续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加快对名单内企业的信贷支持,为我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资金保障。(记者 黎鸿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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