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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加强昆明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管理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拟于11月18日举行。征求意见稿指出,严禁在保护区域内饲养、放飞鸽子等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严禁擅自施放无人机、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飞艇、热气球、风筝、孔明灯、滑翔机、动力伞、焰火、烟花、高升和其他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升空物体。
规定所称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是指为保障航空器起飞、飞行和降落安全,根据民用机场净空障碍物限制图要求划定的空间范围。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域范围为机场跑道中线两侧各10公里和跑道端外各20公里的区域。
区域内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在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从事:修建超过机场净空障碍物限制高度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修建靶场、强烈爆炸物仓库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饲养、放飞鸽子等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擅自施放无人机、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飞艇、热气球、风筝、孔明灯、滑翔机、动力伞、焰火、烟花、高升和其他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升空物体;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秆、垃圾等物质,或者燃放烟花、焰火;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设置影响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或者飞行员视线的灯光、标志或者物体;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者影响机场助航设施使用的植物;在机场围界外5米范围内,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种植树木,或者从事挖掘、堆积物体等影响机场运营安全的活动;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影响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的行为。在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外从事上述活动时,不得影响机场净空保护。
在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报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施放系留气球和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对空炮射;无人机、滑翔机、飞艇、动力伞飞行;施放烟花、焰火、高升、孔明灯;施放其他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升空物体。经批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批准要求施放,严格依据国家或者行业规定的作业规范及操作规程实施作业。(记者张勇)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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