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新增2个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区

来源:云南发布 2021-01-12 09:47:37
  • 关注微信

  • 关注微博

  【关注】云南新增2个国家级示范区!建设周期为3年

  近日,教育部启动了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计划,经过省级遴选推荐、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等环节,确定了60个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区,示范区建设周期为3年。其中,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丽江市古城区被确定为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区。

详细情况,跟着小布一起来看
↓↓↓

  怎样进一步做好示范区建设工作?

  来看具体要求↓↓↓

  一、明确目标任务

  各示范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念,大力发展素质教育。要认真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准确把握各学科课程的核心理念和育人目标,实现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有机衔接。积极学习借鉴优秀教学成果,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全面提升区域整体教育质量。

  二、注重工作实效

  各示范区要组建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门部门负责示范区建设工作,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和制度,明确责任主体。要在成果持有者和项目专家团队指导下,完善三年推广应用计划,细化年度方案和分项成果推广应用方案,明确相关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要充分调研、分析当地教育教学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研究教学成果对当地教育教学的指导、改进作用,注重成果推广应用的本土化落地,逐渐增加推广成果数量,逐步扩大推广范围。要积极探索、总结和提炼推广应用工作可行路径和有效措施,发挥好辐射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

   三、加强组织领导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省域推广应用方案,加强对本省(区、市)示范区的指导和支持。各示范区要健全保障机制,加强对推广应用工作的经费保障和条件支持,对参与推广应用工作的学校和教师要有政策倾斜和激励措施,激发大家的积极性。各地教科研部门要深度参与,加强对学校和教师的专业指导。   四、其他有关事项

  示范区建设周期为3年(2020年12月—2023年12月),各示范区须于每年12月底前向教育部提交阶段性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教育部将成立指导专家组,对各示范区进行过程指导和定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示范区进行意见反馈与动态调整,对工作成效突出的给予激励。

责任编辑:刘兵兵
免责声明:云南经济新闻网(《云南经济日报》)内容来源于本报和互联网,如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对该部分主张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网站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否则,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 推荐
  • 新闻
  • 财经
  • 法制
  • 文旅
  • 教育
  • 汽车
  • 房产
2023年,云南省边贸总额达460.2亿元,同比增长51.5%,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1.9个百分点。

2024年02月28日 14:46

来自福建省厦门市和楚雄州内的84家企业提供了就业岗位10073个。

2024年02月28日 13:35

通过党员带头,引导沿江9个村民小组的群众利用撂荒土地,不断扩大小米芭蕉种植面积,目前普棚村小米芭蕉种植规模达3100亩,成为当地群众可持续增收的有效途径。

2024年02月28日 13:20

近年来,云南省着眼构建持久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面建设清廉云南,推进边疆民族地区管党治党省域实践,为全省迈稳“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第一步提

2024年02月28日 11:45

作为一名全国人大代表、一名一线科研人员,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研究院院长黄春球最近正准备把加快云南省中药(民族药)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和群众关心的问题,带到

2024年02月28日 11:40

步入2024年,我省继续大力实施开发区振兴三年行动,着力把园区作为经济发展的主战场。

2024年02月28日 11:36

连日来,云南省多地企业纷纷复工复产,开足马力赶订单、促生产。

2024年02月28日 11:31

近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了云南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计划,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增强立法质效、提高监督水平、保障代表履

2024年02月28日 11:26

近年来,云南省积极推动“一带一路”体育交流,在举办精彩体育赛事和多元化主题活动的过程中,不断丰富云南体育对外交往内涵。

2024年02月28日 11:23

这是云南首项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行业技术规范,填补了云南收容救护野生动物技术标准空白。

2024年02月28日 11:19

关于我们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网站声明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08623 64153373 投稿邮箱:ynjjrbw@163.com

云南日报报业集团  主管      云南经济日报社  主办

本报法律顾问: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何春秋 律师

滇ICP备19003617号 云南经济日报出版许可证:滇报出证字第0053号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0680号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08623; 举报邮箱:ynjjrbw@163.com

云南经济日报社(云南经济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