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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批复同意弥勒市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发行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3.5亿元,所筹资金全部用于弥勒市城市停车场工程项目(一期)。这也是云南首只获批的停车场专项债券。
根据批复,本次债券注册有效期为24个月,首期发行应在12个月内完成。同时,其债券需在银行间市场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发行,而且债券上市后,仅限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
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上述债券是企业债券注册制改革以来,云南省注册成功的第一只停车场专项企业债券,也是云南省通过企业债券融资助推“美丽县城”建设的一次有益经验,对地方企业进一步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提高融资效率,支持“美丽县城”和新型城镇化项目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加大对停车场建设企业债券发行的支持力度,积极探索停车场产权、专项经营权、预期收益质押担保增信措施,支持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项目收益债券等方式融资,切实发挥金融支持作用,助力“美丽县城”和新型城镇化建设。(首席记者 廖兴阳)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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