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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承接省、市121项行政权力
3月1日,记者从中国(云南)自贸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制度创新(行政审批市场监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贸区昆明片区将承接云南省、昆明市121项行政权力。此次省、市级赋予昆明片区的管理权限,力度大、数量多、范围广,为昆明片区解决体制机制矛盾,缩小差距、进位争先,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支持。
省级73项,市级48项行政权力
据介绍,云南省政府于2020年12月6月印发了《云南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下放第一批省级管理权限的决定》,昆明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11月20日印发《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施方案》(昆政发〔2020〕55号),第一批次赋予自贸区昆明片区省、市级管理权限121项,其中省级73项,市级48项。涉及的121项事项中,建筑行业管理类11项,用地审批类3项,道路交通工程建设类10项,经济类4项,生态环境类8项,民政类12项,应急管理类5项,司法类9项,行业监管类41项,涉外事务类18项;从事项类型看,共有行政许可项103项,行政确认项2项,其他行政权力16项。
“接得住、管得好、用得活”
为确保新增拟下放的行政职权“接得住、管得好、用得活”,自贸区昆明片区制定了具体承接措施,对照赋权目录清单,对接省、市级职能部门,共派出20余人参加省、市对口部门跟班学习。掌握下放职权的法律依据、运行程序、硬件要求等,进一步明确了121项管理权限的审批范围、流程及审批事项承接办理的具体时限;并对接云南省政务网、一部手机办事通“网上掌上”信息交互。
“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
2021年2月5日,自贸区昆明片区完成审批人员信息录入及账号匹配工作,开展线上审批工作。2021年2月20日,自贸区昆明片区管委会对外公布承接省、市赋权自贸区121项行政权力事项基本目录;并刻制了“中国(云南)自贸区昆明片区管委会行政审批专用章”;标志省、市赋权事项可以在自贸区进行行使。自贸区综合服务中心设立10个综合审批服务窗口,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承接赋权事项可以开展实质接件审批。(记者 段芃)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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