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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云南省已完成7个业态16.89万家涉旅企业的诚信评价。通过完善失信经营者黑名单制度,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格局。
2019年以来,云南省建立了由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游客共同参与的诚信评价体系,对酒店、餐饮、旅行社、旅游汽车公司、旅游景区、租赁车公司、涉旅经营户等7个业态的涉旅企业开展诚信评价。
涉旅经营户诚信评价体系由规范指数评价、品质指数评价、体验指数评价三方面构成。通过综合政府评价、行业协会或第三方评估机构专业评价、游客评价情况,生成涉旅经营户诚信评价指数。诚信评价低于6分的企业将下线,并被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实施监管。目前,云南省已完成16.89万家涉旅企业的诚信评价工作。累计进入重点监管的涉旅企业712家,完成整改并退出重点监管的企业661家,现有重点监管企业51家。
昆明市有应评涉旅企业7个业态,共计62292家。截至2020年末,已完成诚信评价59080家。其中,餐饮企业33121家、旅行社298家、旅游汽车公司38家、租赁车公司344家、住宿经营户8200家、旅游景区94家,实现6个业态100%“应评尽评”全覆盖。涉旅商品经营户诚信评价已完成16985户,超额完成任务。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云南省已出台全省文化和旅游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等系列工作措施和制度,着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文化和旅游监管机制。依据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对从事文化和旅游经营服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从业人员,按照提出名单、告知、认定、公示、联合惩戒等程序和步骤,将严重违法失信的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列入黑名单管理,对纳入黑名单管理的涉旅企业,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真正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记者 李思凡)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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