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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省纪委省监委及时开展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线索核查监督 直查直办 不断深入持续压实问题整改
4月7日,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保山市治污不力,“母亲河”东河沦为了纳污河。云南省纪委省监委高度重视,突出政治监督站位,第一时间派出专项监督检查组进行直查直办,推动问题整改。
连日来,云南省纪委省监委专项监督检查组在保山市就生态环境保护典型问题进行现场调查,随着直查直办工作的深度推进,监督检查组发出了深刻的“东河之问”,围绕“东河之问”系列节目,以媒体直播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整个监督检查全过程,及时回应党中央的关注和全国人民的关切。
被保山人誉为“母亲河”的东河,从保山坝穿境而过,在坝内流程25.3公里,沿线有支流26条汇入,承载着世世代代保山人抹不去的乡愁记忆。随着保山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东河却承载了过多的生活污染和农业污染。
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近年来东河污染问题日益加剧,在城区上游来水基本保持Ⅱ类水质的情况下,城区下游水质相继恶化。据统计,2020年,保山市主城区隆阳区生活污水收集率仅为31.16%,每天约4.5万吨污水直排东河。
“对存在的问题不回避、不推卸,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抓好整改落实。”保山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市河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龚娟表示,在加强东河主要排放口水质监测和重点河段专项整治的同时,举一反三,开展河湖管理突出问题大排查,及时建立相关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制度。
监督检查组现场检查发现,2015年至今,保山生态环境部门共受理涉及东河流域水环境投诉23起,显示“已按期办理”,但却存在一罚了之、以罚代改、整改不到位等情况。
值得一提的是,2015年以来,每年都有群众通过来访、来信、投诉、网上信访反映保山市环境污染与生态文明建设等问题,信访部门收到群众反映涉及环境污染与生态文明建设信访问题46件,仅水污染就有14件,占30.43%。其中涉及东河的就有9件。
“2018年至2021年3月,保山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仅组织3次集中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而且学习不深刻,没有结合实际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监督检查组现场指出,长期以来当地群众的环境诉求却被忽视、被漠视。调查发现,在近三年的时间里,市委没有召开专题会议,全面系统研究解决东河污染治理问题。
5月2日,监督检查组围绕市生态环境局综合协调和统一监督管理职能职责,重点从项目和规划环评、水质监测、行政执法、综合监管四个方面入手,采取翻阅台账、座谈了解、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市生态环境局存在问题开展了调查核实。
监督检查组调查发现,2018年5月建成的位于隆阳区辛街镇集镇的滇西机械建材商贸城无任何相关审批手续,150多住户及企业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通过管网直排小沙河,最终汇入东河,成为污染源。一些房产项目、居民生活区的周边,存在一些小蓄水池、小池塘,以及大大小小说不清源头的排水口,主要目的是直接排入东河,或者排入连接东河的下沟渠。
“沿东河两侧建设项目共21个,其中1000米范围内的房地产项目13个,表面上没有侵占河道,但存在明显的沿河开发、骑线开发、过度开发等问题。”监督检查组现场指出,从整体上看,城市空间规划没有朝着控制和减少沿河道开发、推进东河污染治理、修复东河水生态环境的方向发展,在这个过程中,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在履行“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方面,下的功夫还不够,强化东河污水治理的力度不大、决心不够坚决。
保山市政府副市长张云怡表示,将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加强统筹,抓好日常协调督办工作,有效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采取一系列措施,立行立改,还人民一条“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东河。
东河之问,既是质问,也是责问,更是追问。“摆在我们眼前的、受到污染的母亲河,如此的现状,相关职能部门负有什么样的责任。因此,责任的追问,是东河之问的应有之义。”监督检查组现场指出,将一些检查、核实清楚的问题呈现出来,既是监督工作方式的创新,纪检监察机关把调查的过程和结果,通过媒体公开发布并接受社会监督,又是快速向公众公开政府职能部门在东河污染中的责任问题,有利于推动整改,有利于正视东河之问,回应保山人民的关切。(记者 杨艳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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