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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云南省财政厅消息,今年省财政已筹措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14.74亿元。
根据5月发布的《云南省民政厅关于提高2021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2021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省级指导标准将从每人每月6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6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省级指导标准将从每人每年45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770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指导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858元。新标准将从7月1日起执行。
省财政筹措下达的专项资金将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以及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支出。(记者吴洁)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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