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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星云湖启用生态补偿机制 监督非法捕捞者放流土著鱼苗
近日,一场特殊的增殖放流活动在云南省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三大队李家湾办公点举行。
两名非法捕捞者在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和玉溪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的监督下,乘坐快艇进入星云湖,小心翼翼地将一袋袋鱼苗投放到湖中。
据介绍,这是由一起因星云湖封湖禁渔期间非法捕捞水产品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违法行为的公益诉讼,启动生态补偿机制,进行的一次增殖放流活动。
2019年11月,曾某、耿某二人在周官大河与星云湖一级保护区相连水域电鱼,被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当场抓获,并查获电鱼工具一套,渔获物鲫鱼9.35千克。曾某、耿某电鱼行为危害了高原湖泊的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破坏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对该案件启动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程序。
公诉机关认为,两名被告人用来电鱼的电瓶通过逆变器的触发开关形成几百伏交流电压,可能会造成星云湖里的大头鲤、星云白鱼等特殊鱼类死亡,被电死的鱼类一部分沉入湖底腐败分解后对星云湖水体造成二次污染。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建议启动生态补偿机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过办案人员的法治教育,曾某、耿某认识到了错误,已通过玉溪日报公开赔礼道歉,并愿意以出资购买土著鱼苗放流的方式进行生态补偿修复。
当天,共放流8000尾大头鲤夏花鱼苗,价值4000元。此次活动以案释法,对提升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引导群众共同保护生态环境,有着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去年因受疫情影响,延期开湖以来,我大队强化禁渔期的管理力度,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截至目前,共办理88起非法捕捞案件,有效震慑了星云湖偷捕行为,维护了星云湖渔业健康发展。”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三大队大队长于相臣表示,下一步会继续加大打击力度,尤其是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行为,同时也呼吁沿湖群众积极参与到星云湖保护治理中,发现违法行为请及时举报和制止。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公平合理、积极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是调动全社会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积极性的有效措施。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破坏生态环境,除了要承担法律责任,还要采取补救措施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买单。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提高法律意识,注重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保护,爱护水环境,为保护母亲湖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云南网通讯员 李丹 张延江)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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