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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积极防范化解道路交通事故安全风险,确保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近日,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扎实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从即日起至11月底,开展为期半年的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将围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风险路段、交通违法、非法运营、摩托车安全隐患、校园周边安全隐患以及从严开展事故原因倒查和责任追究8个方面开展重点整治,力争实现“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目标。
在从严整治交通违法方面,《通知》提出,加强执法协作配合,全面提升公安、交通等执法管理力量上路率、管事率,在事故多发路段实现常态化见警车、见警灯、见路政执法车、见执勤执法人员;强化对网约车、租赁车和非法拼车、包车交通违法的查处,及时发现、查纠、消除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在客货运场站、高速公路收费站加强对“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的核查过滤,最大限度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格进行货车超限超载整治,加大路面治理超限超载违法查处力度,严格执行“一超四罚”工作要求,开展全方位防控打击。
在从严整治非法运营方面,《通知》强调,各地要全方位搜集非法运营线索,锁定涉嫌从事非法运营的车辆和驾驶人,建立非法运营车辆黑名单,常态化组织精准查处;对上路行驶的非法营运车辆一律依法查处,对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一律严格处理,对黑客运站点一律清理取缔;对非法运营严重超员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对非法营运肇事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对组织非法营运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一律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摩托车安全隐患整治,《通知》要求,开展摩托车违法大整治,及时劝阻、制止、纠正、查处摩托车驾驶人无证驾驶、酒驾醉驾、搭乘多人、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升头盔佩戴率,实现摩托车交通事故起数大幅下降;严防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事故;构建学校、村(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监管格局,压实家长监护看管责任、学校教育管理责任、村(社区)基层治理责任。
针对校园周边安全隐患,《通知》要求,强化校园周边巡逻管控,推动警校共治、校家共治,组织教师、家长志愿者,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设置护学岗,配合民警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疏导和秩序维护,引导社会车辆文明礼让校车和学生;要完善校园周边交通设施,定期对本地所有幼儿园、中小学周边道路进行隐患排查,按要求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优化防冲撞、隔离护栏等安全设施,完善警示提示标志、信号灯、人行横道、减速垄等管理设施,科学规划路权和通行规则,切实保障学生出行安全;强化校园交通安全管理,以校园周边道路为重点,加强学生上下学高峰交通管控,增加巡逻警力,强化交通疏导,及时查纠不礼让斑马线、不让行校车、超速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在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通行重点路段和时段,增设临时执勤点,严格查处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超员违法行为。(李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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