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炸街”扰民 云南:加强管理守护路畅人安

来源:云南日报 2021-07-26 09: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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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加强管理守护路畅人安

  怎样整治摩托车“炸街”扰民问题?“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实施后成效如何?昆明市在一些路口设置新交通标线的目的是什么?7月22日,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周铋禄率队做客“金色热线”,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解答。

  夏季集中整治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

  近期全省气象变化大,高温高热天气和强降雨较多,交警部门如何做好交通管理工作?

  “进入夏季以后,针对暑期、汛期、旅游高峰期三期叠加,夏播、夏收、夏管‘三夏’大忙季节交织的特点,全省公安管理部门早谋划、早行动,从6月1日起,开展交通事故预防集中整治夏季攻势。”周铋禄介绍,按照省公安厅关于2021年全省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集中整治夏季攻势暨农村地区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统一部署和要求,我省集中开展了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公路交通安全风险大防控大攻坚、农村交通安全大劝导大守护等工作,梯次提升勤务等级,波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在高温高热天气和强降雨天气下,全省道路交通保持安全、畅通、有序。

  周铋禄说,集中整治夏季攻势重点工作包括:强化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是针对因雨诱发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强化路面交通管控,要求机关警力往基层走、基层警力往路面投,在重点时间节点,要确保路面投放的警力能够占交警警力的60%-80%,提高见警率、管事率,有效管控好道路交通秩序;强化交通安全警示提示的精准推送,通过新媒体、交管12123、短信,向车主点对点发送交通安全提示。同时,还要对一些重点车辆应该注意的安全问题进行提示;要充分发挥农村地区“两站两员”等社会力量的作用,及时劝导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面包车超员、摩托车、拖拉机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最大限度把安全隐患消除在上路前、出村前,并推广使用好“农交安”手机App,及时摸底录入基础信息,以行政村为单位梳理农村面包车清单,及时督促车主办理报废手续。

  深挖内部潜力加大对摩托车管理力度

  “摩托车在昆明市哪些道路上行驶属于违法?现在昆明大街上摩托车太多了,并且普遍存在摩托车‘炸街’的情况,希望交警部门能够对此进行有力整治。”听众张先生打进热线反映。

  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阚永富介绍,2007年9月1日起实施的《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已明确提出,本市新办理注册登记的摩托车以及外辖区摩托车,不得在二环路(含)以内区域道路以及关上中心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道路上行驶;自2009年1月1日起,不得在昆明市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四个区以及呈贡新区城市道路上通行。第十三条指出,2007年9月1日前在本市办理注册登记的无入城准行证摩托车,不得在环城东路、环城北路、一二一大街、西昌路、环城南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上通行。

  “随着昆明市城市规模不断扩大,新建道路通车里程持续增长,给公安交管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和挑战。”阚永富表示,在部分区域、路段、时段确实存在管理效能薄弱的问题,摩托车违禁行驶的现象屡禁不止,甚至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飙车、“炸街”等现象也时有发生。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昆明交警也在不断总结经验,深挖内部潜力,从勤务制度改革、科技管控设备运用等方面入手,提升管理效能。

  阚永富说,今年以来,昆明交警持续加大了对机动车飙车以及“炸街”情况的整治力度,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2007年9月1号颁布的《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以严查摩托车非法改装、“炸街”以及通行安全隐患整治为切入点,盯住重点,分层级、分时段,对主城区的中心核心区、二环快速高架等重点区域加大了摩托车通行秩序管理力度,并且探索应用电子抓拍设备从严管控,应用仪器手段严查摩托车非法改装“炸街”、超员、超速、无牌无证、酒后驾驶以及驶入禁行区、限行区、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几类重点违法行为,全力预防摩托车交通事故的发生。

  “昆明交警呼吁广大市民对摩托车、机动车非法改装、夜间飙车等违法行为进行自觉抵制。”阚永富说,欢迎市民通过拨打110报警电话、关注交警公众号等方式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昆明交警将秉持“严格执法只为万家灯火”的初心和使命,对人民群众举报的违法信息开展认真核查和严肃处理。

  亟待完善法规使佩戴头盔成刚性要求

  近年来,我省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因为不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驶人不使用安全带导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多。2020年4月,省交警总队制定印发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任务分解方案》,目前实施成效如何?

  “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头盔安全帽、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是诱发交通事故特别是亡人交通事故的主要交通违法行为之一。”周铋禄说,“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实施一年多以来,我省通过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安全提示、违法曝光、事故案例警示、现场体验互动等方式,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积极联合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推动在车辆生产、销售环节配备安全头盔;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与爱心企业联合开展交通安全答题奖头盔、捐赠头盔等活动;加强与外卖、快递等企业联动劝导,警企合作,发挥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发动文明交通志愿者开展劝导服务。从统计情况看,全省驾乘摩托车戴头盔和驾乘机动车系安全带的比例在持续上升。

  “市民反映的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的比例不高的情况确实存在,其中原因与法规缺失有很大关系。”周铋禄表示,当前需要把佩戴头盔的要求,从安全倡导上升到立法规范的层面,使佩戴行为成为一种刚性要求。目前,虽然没有法规规定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戴头盔进行处罚,但是希望广大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还是本着对自己负责、对社会负责、对他人负责的原则,在驾乘电动自行车时主动佩戴头盔。

  优化交通组织突破通行效率低的瓶颈

  “在昆明越来越不会开车了,很多新的交通标线让车主不熟悉,昆明市在一些路口设置新交通标线的目的是什么?标线变动频次太高,作为一名驾驶员感觉跟不上变化。”网友反映。

  “近年来,昆明市机动车增长非常迅猛,2021年就突破了300万辆,主城区的交通拥堵问题越来越严重。”阚永富介绍,昆明交警立足昆明实际,并到上海、杭州、武汉等城市学习借鉴了先进管理方式。针对昆明市交通实际情况,结合在外省学到的先进经验,近期昆明交警试点实行了几种交通组织方式,其中有借道左转、潮汐车道、非机动车路口通道等新型交通组织。试点进行交通组织优化的目的就是希望提升道路交通组织精细化水平,突破现有交通通行效率低的瓶颈,努力缓解交通拥堵。

  阚永富表示,近一年来,昆明交警通过实地踏勘、调研,按照“一路一策”“一点一策”的思路,在条件允许的状况下,在一些路口、路段推行试点举措,如:路口“蓄水池”、左转待转区、可移动式“安全岛”、“大型车辆右转危险区”和借道左转、可变车道、潮汐车道以及取消右转机动车受信号控制、“禁左”和提前掉头车道等交通组织优化调整措施。这些措施实施后,一定程度提升了路口、路段的通行能力,改善了道路交通环境。比如,在试点路段环城南路与南坝路交叉口采取了可变借道左转,在交三桥路口试行了潮汐车道,在西坝路路口实施了大型车辆右转危险区的情况来看,一定程度上对周边区域的交通拥堵起到了缓解作用。

  阚永富说,针对新的交通组织优化措施的实施,导致部分市民因出行习惯改变产生不适,昆明交警坚持“交通管理宣传先行”的原则,通过新闻媒体及“昆明交警”官方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推广交通组织优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尽快让市民知晓并适应交通组织变化。  (记者  李翕坚)

责任编辑:刘兵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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