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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云南省制定并印发《云南省培育发展新型消费释放消费潜力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将实施七大行动共计22条措施,培育壮大新型消费,促进消费提档升级,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9月1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发布会对《方案》进行了解读。
据介绍,近年来,我省新型消费呈现持续快速发展态势。特别是去年疫情发生后,居民非必需品、聚集性、流动性、接触式等传统消费受到严重抑制,各种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业态加快扩容。2020年全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14.21%,2021年1至7月全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27.34%。我省新型消费领域的潜力有待释放。
《方案》提出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实现新型消费蓬勃发展、新型消费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新型消费环境更加优化的目标。在新型消费蓬勃发展方面,要通过三年行动实现“互联网+”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得到普及并趋于成熟,消费业态模式不断丰富。到2023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0%左右;全省文化和旅游总收入达到1.6万亿元;网络零售额达到1600亿元,力争年均增长15%。在新型消费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方面,要实现信息网络深度覆盖,信息产品供给和消费应用场景不断丰富,新型消费载体建设加快推进。到2023年,5G网络实现县级以上城市主城区全覆盖,建成一批“5G+”创新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建成一批数字城市和数字社区试点,主要商圈数字化率达到90%以上。在新型消费环境更加优化方面,要消费质量不断提高,消费者满意度大幅提升,消费信心不断增强。到2023年,创建一批“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景区、示范市场、示范商场和示范企业。
《方案》提出实施培育发展新型消费七大行动:培育新型文旅消费行动、发展绿色健康消费行动、扩大新型信息消费行动、提升传统消费能级行动、建设新型消费载体行动、完善流通设施服务行动、优化新型消费环境行动。
培育新型文旅消费行动要丰富文旅消费新业态新产品,培育文旅消费集聚区,提升文旅智慧服务水平。我省将推动旅游景区、度假区升级换代、推陈出新,争取每年创建1个5A级景区、10个4A级景区。力争建成运营50个半山酒店,评选推出10个最美半山酒店;深入推进“30天无理由退货”诚信体系构建,实施旅游市场黑名单制度,开展文旅产业万人培训;出台一系列鼓励和促进旅游消费的措施,发行文旅消费联名银行卡并给予特惠商户折扣、消费分期等用户权益等。依托“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大力推动线上旅游、科技旅游发展,实施移动支付便民示范工程。
扩大新型信息消费行动将加快信息消费基础设施建设,丰富新型信息产品供给,拓展信息消费应用场景,提高信息内容服务多样化、普适化供给能力,加快建设一批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引导更多中小企业“上云用数赋智”。
完善流通设施服务行动要加强新型消费流通设施建设,加强商品供应链服务创新,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我省将围绕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通过优化电商公共服务、大力发挥电商及供应链平台驱动作用、补齐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短板、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等举措,大力推进农村电商提质增效,积极促进“农产品出村进城”。
优化新型消费环境行动要强化新型消费要素保障,加强新职业开发培训和劳动权益保障,强化消费市场监管和统计监测。我省将以景区、市场、商场和企业为重点,扩大“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创建行业和领域范围,推动重点街区、县城、旅游小镇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此外,发展绿色健康消费行动要大力倡导绿色消费,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培育新型养老托育消费,加快发展新型体育消费。提升传统消费能级行动要壮大“新零售+”消费,扩大汽车和家电消费,推动传统专业市场转型升级。建设新型消费载体行动将打造消费中心城市群,升级夜间经济商圈,营造“美丽乡村”消费新场景。(记者 王欢 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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