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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显示,云南拟采用峰平谷三个时段,对一般工商业用户实施分时电价。
按照《公告》,所有大工业用户(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除外)和用电容量在 100 千伏安以上的一般工商业用户均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每日按峰平谷三个时段各 8 小时划分,即峰时段9:00—12:00、18:00—23:00;平时段7:00—9:00、12:00—18:00;谷时段00:00—7:00、23:00—24:00。
分时电价峰谷价差维持现行 1.5∶1∶0.5施行,其中,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以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价格为基准,峰时段电价在平时段基础上上浮50%,谷时段在平时段基础上电价下浮50%;市场交易电量以当月电能量交易价格为基准,峰时段电价上浮 50%,谷时段电价下浮 50%;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基本电费不参与浮动。 《公告》还提出实施尖峰电价,即每年 1 月、5 月、11 月、12 月的每天 10:30—11:30、18:00—19:00 执行尖峰电价,电价水平在本月峰时段电价基础上再上浮20%。尖峰电价执行范围与峰谷分时电价执行范围一致。
新迎新城一家餐饮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其用电大部分是在峰时段和尖峰时段,如果按这一分时电价政策,预计用电成本会增加20%—50%。不过,一家售电公司负责人表示,一般工商业用户如果采用市场化交易购电,一般比常规用电要节省成本15%左右,一定程度上可以抵消分时电价政策带来的用电成本上涨。
上述新政拟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对用户表计暂不具备峰谷、尖峰分时计量条件的,暂按基准电价执行,电网企业应加快表计升级更换,确保2022年6月30日前全面执行分时电价政策。(记者 廖兴阳)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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