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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昆明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发布通告,为有力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来(返)昆人员采取健康管理措施。
所有来(返)昆人员必须注册“云南健康码”,抵昆时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昆后24小时内再完成1次核酸检测。省外来(返)昆人员必须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报备,配合做好相关防控措施。
14天内有上海市、吉林省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昆人员,自4月8日起抵昆的,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4、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加7天居家隔离观察(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人、物、环境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昆人员,自4月8日起抵昆的,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4、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加7天居家隔离观察(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人、物、环境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昆人员,自4月8日起抵昆的,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4、7天进行核酸检测),加7天居家隔离观察(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末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双检”,人、物、环境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4天内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号来(返)昆人员,自4月8日起抵昆的,一律实施7天居家隔离观察(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第2、3、4、5、6天进行抗原自测)。
行程卡不带“*”号但近14天内有浙江省杭州市、宁波市、嘉兴市、衢州市,江苏省南京市、苏州市、无锡市、连云港市、常州市等较高外溢风险城市旅居史的来(返)昆人员,自4月15日6时起抵昆的,一律实施7天居家隔离观察(第1、7天进行核酸检测,第2、3、4、5、6天进行抗原自测)。
上述人员无居家隔离观察条件的,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指挥部将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防控措施。如遇特殊情况,可及时向所在社区反映,经社区审核后报属地疾控中心处置。以上通告内容如有违反,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张晓莉)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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