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落实落细系列奖补措施

来源:云南日报 2022-05-20 0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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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提振信心促进旅游市场恢复

  省文化和旅游厅落实落细系列奖补措施

  近日,为进一步落实落细省政府《关于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加快旅游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精神,省文化和旅游厅就“旅行社通过包机、专列组织省外游客入滇”“旅游协会和企业赴省外开展市场营销活动”“州、市人民政府举办大型节庆活动”“新媒体平台开展营销推广”4个方面发布相应的奖补实施方案,切实促进旅游市场恢复,提振行业信心与活力。

  奖补实施方案鼓励各类主体“引客入滇”。对通过包机、专列等方式,组织省外游客入滇且上座率达50%以上的旅行社,省财政按照每架(趟)次给予一次性3万元的奖励。省文化和旅游厅以旅行社签订的包机合同、专列计划合同和铁路部门审批文件为基础,结合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全省旅游组合保险平台统计数据、团队档案和财务凭证等文件,按照企业申报、县(市、区)初审、州(市)审核、全省核定、公示、拨付的工作流程,实施奖补。

  奖补实施方案明确,对参加省、州(市)组织的赴省外开展市场营销推广活动的旅游协会和企业,省财政按照每次每家补助1万元,同一协会和企业最多每年累计补助5万元。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照申报、初审、复审、公示、拨付的工作流程,由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对申报单位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审,由省文化和旅游厅进行复审,对旅游协会和文旅企业实施补助。

  奖补实施方案鼓励开展大型活动。按程序批准的以州、市人民政府名义举办的节庆活动,对游客参与度较高的,省财政给予每个活动50万元补助。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照申报、审核、公示、拨付的工作流程,对在2022年内举办游客参与度较高、参与人数达1000人以上、活动类型为节庆活动的州(市)人民政府实施补助。

  奖补实施方案鼓励充分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开展营销推广,对有重大推广传播贡献的账号,省财政给予一次性最高5万元奖励;对有现象级推广传播贡献的账号,省财政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奖励。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照自愿申报、审核、公示、拨付的工作流程,实施奖补。具体措施为设置年度杰出宣传贡献奖和年度宣传贡献奖,年度杰出宣传贡献奖每年评选1次,每次1至2名(可空缺),每名奖励人民币100万元。年度宣传贡献奖每年评选1次,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参与奖,奖金为1000元至5万元不等,获奖者同时获得云南文旅推介官荣誉证书。(记者 王欢)

责任编辑:刘兵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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