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
关注微博
展现云南文化旅游正能量,不低于10万+阅读触达(播放量)、1万+点赞、1000+评论互动等基础数据,参评主体不得有所在平台重大违规记录……如果你今年拍摄的原创视频作品(包含食住游购娱等内容)达到以上参评条件,最高可获得云南省财政给予的一次性最高100万元(税前)奖励,同时获评“云南文旅推介官”。
近期,为切实促进旅游市场恢复、提振行业信心与活力,云南省出台《关于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加快旅游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其中“高水准策划宣传推广”提出,鼓励充分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开展营销推广,对有重大推广传播贡献的账号,省财政给予一次性最高5万元奖励;对有现象级推广传播贡献的账号,省财政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奖励,以上获奖者均将获颁“云南文旅推介官”荣誉证书。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参评作品时间范围为今年1月1日至11月10日,届时将由省文旅厅聘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出获奖作品。凡具备“正能量、流量大、创意新、制作精、反响好”等指标的作品,将优先获得入选机会。(记者 严勇)
2024年02月28日 13:20
2024年02月28日 11:45
2024年02月28日 11:40
2024年02月28日 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