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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重新修订党校教师、出版、统计、农业、矿山冶金工程、制药工程、生态环保工程、林业工程、地质测绘工程、兵器工程10个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新的评价标准条件于印发之日起执行。
此次重新修订人才职称评价标准工作由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新闻出版局、统计局、农业农村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药品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厅、林业和草原局、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国防科工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完成,新修订的10个专业领域《标准条件》,坚持“破四唯、立新标”,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贡献导向,针对各专业技术人才职业特点,合理制定了评审范围、学历资历、业绩成果要求,有利于科学客观地评价各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最大限度释放和激发技术技能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其中,新修订的农业系列评价标准从技术创新、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决策咨询、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对不同单位层级的农业技术人员作出差异化条件设置,评价条件更贴合实际,突出农业技术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的业绩贡献。
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查询上述10个专业领域新的《标准条件》文本,可直接登录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rss.yn.gov.cn)。(记者 孙潇)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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