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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全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安排部署会议在昆明召开。会上介绍了《云南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实施方案中》提到将在2022-2024年三年间实现全省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3.5万人。
据介绍,为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不断完善,云南省先后出台《云南省残疾人就业规定》《云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规章和文件,为保障残疾人就业提供了政策法规支撑。今年全省公务员招录计划中,确定16个州市16个岗位专项招录残疾人,走在全国前列。残疾人就业创业渠道不断拓展。“十三五”以来,全省累计扶持建设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基地81个、示范点184个、自主创业户4180户;扶持869家盲人按摩店,实现3000多名盲人就业,残疾人电商等新兴就业模式不断创新发展。
两个重点
《实施方案》突出“两个重点”,将政策执行作为关键,着力将国家和云南省现有扶持政策具体化、行动化,增加各项政策的可操作性,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明确了政策落实各项保障条件。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汇集、落实、推广现有国家和云南省扶持政策,让更多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和残疾人实实在在地受益成为当前的工作重点。
任务目标
三年行动的任务目标是以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城乡未就业残疾人为主要对象,2022—2024年共实现全省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3.5万人,持续改善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更好地保障残疾人就业权益。
主要措施
《实施方案》提出了三个方面的内容。凝聚四方力量助残就业,通过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通过国企、民企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较大规模增加残疾人就业,开发岗位定向招聘残疾人就业,并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残疾人组织大力推广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打造残疾妇女“百名绣娘”等就业品牌,针对各类残疾人的特点助残就业。
对四类残疾人就业重点群体进行就业帮扶,针对农村残疾人就业,着重延续残疾人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和帮扶机制,以防止已经脱贫残疾人的再度返贫;针对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提出对残疾人大学生提前开展就业服务和纳入公共就业服务的要求,通过“一对一”精准帮扶,提高对残疾人大学生的就业服务质量和覆盖面;针对盲人按摩就业促进行动,加强盲人按摩机构建设和完善盲人医疗按摩制度;针对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等就业困难残疾人,重点实施云南省“十四五”助残就业“十百千万工程”,要求地市级普遍开展辅助性就业项目劳动调配工作。
开展两项行动努力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重量,通过开展“四个一”活动,对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进行准确摸底,同时要求加大就业服务的规范化、社会化水平;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出根据职业能力评估结果开展精准化培训,同时大力提倡残疾人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切实提升残疾人群体的就业能力。
保障条件
从组织、政策、资金、信息、宣传引导和监督落实等六个方面提出了要求,为《实施方案》的落实提供保障。其中在“资金保障”方面,要求现有残疾人就业财政扶持资金落实到位,保障残疾人就业培训、就业服务、补贴奖励等相关资金投入。(记者 张田睿 实习生 刘姿妤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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