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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今年以来,我省压实工作责任,利用中央、省级专项资金,持续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加大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力度,并通过“包保”责任等措施,切实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2022年,我省下达各县(市、区)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2766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073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7595万元。在实施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的过程中,我省积极探索创新,积累了宝贵经验。
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在推进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工作中,建立了“包保”责任,督促项目实施。省水利厅建立了“厅领导包州市、处领导包县、一般人员包项目”的包保责任制,每月对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现场督导,常态化开展农村供水保障排查工作,重点关注维修养护项目开工是否及时、实施质量和序时进度是否满足要求等。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强化业务指导,安排专人跟进解决。压实“三个责任”,明确管护职责。按照《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明确了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和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并将相关责任人信息在多个平台进行公示。明确了农户、村民小组、村委会(社区)、乡(镇)人民政府的农村供水工程管护职责,明确了每件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至少配备1名管水员,截至目前,全省已配备管水员68578人,主要负责水费收缴和管网日常维修,为农村供水工程正常运行提供了人员保障。
我省还简化了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审批流程,发挥维养效益。结合农村供水维修养护工程点多、需求急等特点,简化审批流程,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并发挥效益。如腾冲市制定了《2022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实施方案》《2022年农村饮水保障应急方案》,对优先实施的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经现场规划后,及时编制《腾冲市2022年省级水利专项资金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计划表》,经市水务局党组会研究后报市政府批复后实施,确保项目及时发挥效益。同时,省水利厅建立项目台账,做到心中有数。联合省财政厅印发《云南省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范围。从已建的维修养护项目清单中,对2022年度实施的4814处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建立台账,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的管理方式推进项目实施,做到家底清、任务明、清单管理、责任到人。 (记者 王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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