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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财政厅联合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共同建立我省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项目调度机制,完善财政资金监督制度体系,为促进我省生态修复工作提质增效夯实基础。
调度范围为中央、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项目,包括正在实施的洱海流域山水工程、红河哀牢山与岩溶断陷盆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金沙江流域昆明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3个中央支持项目,以及省级重点生态修复资金支持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未完工项目。按照计划上报、计划审核、开展调度、信息报送的流程,对项目绩效目标,总项目、子项目总绩效、年任务、月进度完成情况,以及相应的资金到位、执行情况等,通过每月书面调度、日常连线调度、适时现场督导等方式开展调度。
通过建立全过程调度机制,对项目未按计划推进、资金未按计划执行等问题进行督导,项目进度滞后、资金执行率低或与项目进度不匹配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力影响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的进行全省通报,约谈项目牵头部门,并视情况报省政府。(记者 杨抒燕)
2024年02月28日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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