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
关注微博
5月8日,记者从云南省商务厅获悉,今年,云南省将开展电商主体载体培育扶持工作,从支持电商主体、电商载体、电商分拣集散中心项目等方面加大助企惠企力度,旨在更好支持和服务电商企业发展,进一步做大电商交易规模、做强经营主体、做优云品结构,实现全省电子商务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具体支持方向和相关政策措施包括以下7个方面:
评选全省网络零售龙头企业。支持电商企业做大做强,扩大云品电商销售份额,发挥龙头带动作用。支持标准:对评选出的每家网络零售龙头企业,给予40万元资金支持。
培育扶持限额以上电商企业。鼓励企业升规纳统,开展网络零售业务,提升运营能力,扩大网络销售规模。支持标准:对2024年1月至6月新纳统,且500万元≦网零规模<1000万元的企业,每家支持5万元;1000万元≦网零规模<2000万元的企业,每家支持10万元;2000万元≦网零规模<3000万元的企业,每家支持15万元;3000万元≦网零规模<4000万元的企业,每家支持20万元;4000万元≦网零规模<5000万元的企业,每家支持25万元;网零规模≧5000万元的企业,每家支持30万元。
评选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支持企业提升电商运营能力,开展电商人才培养,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支持标准:对新确认的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每家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形成案例在全省宣传推广,并向商务部推荐参评国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评选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支持基地(园区)开展企业孵化、电商人才培养等,推动电商集聚发展。支持标准:对新确认的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每家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形成案例在全省宣传推广,并向商务部推荐参评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
评选县级“领跑”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和“村播学院”。支持县级“领跑”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持续拓展服务功能,提升电商市场化运营能力,构建县域电商产业链;支持“村播学院”加强农村电商人才培养和孵化。支持标准:对评选出的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每个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对评选出的“村播学院”运营企业,每个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
评选省内电商平台。支持省内电商平台企业壮大入驻企业规模和网络零售额,提升运营水平,扩大影响力。支持标准:对市场化运营好、产业带动力强的本土电商平台,给予每家30万元资金支持。
支持一批云品电商分拣集散中心项目。支持省内电商企业、商贸流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合作社、边民互市落地加工企业等,发展“电商+产地仓+寄递物流”,开展包括集货、加工、包装、分拣等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支持建设线上、线下融合的“云品中心”。支持标准:对企业在2023年1月至本次申报前(预计2024年6月底)投入资金建设,已投入使用,且投资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项目,按期间新增有效投资最高不超过30%的比例进行奖补(有效投资额不包括土地、办公楼、宿舍、办公、招待、租金等间接开支),最高奖补不超过100万元。奖补比例将根据项目申报情况进行调整。
针对上述7个方面电商主体载体的培育扶持细化措施,云南省商务厅拟于6月下旬下发申报通知,然后由各州(市)、县组织企业、基地、平台申报,经县级初审、州(市)复核后上报省商务厅。项目申报有关详细要求,以正式申报通知为准。(记者 孔垂炼)
2024年05月08日 10:06
2024年05月07日 17:00
2024年05月07日 16:30
2024年05月07日 14:43